第四屆出島獎圖文創作競賽簡章

【主    旨】出島獎是為全國中學生舉辦的圖文創作比賽,旨在鼓勵青春期的中學生發揮創意和才華,並練習活用繪畫與文字抒發情緒。 

【參賽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徵文主題】須為個人生活相關經驗、感想等之繪畫與文學表現。

【組    別】高中職組、國中組。[1]

【徵文類別】分下列二組:

  • 高中職組:
  • 繪畫(必須手繪):A4,媒材不限。
  • 文字(必須手寫):可選擇散文或短詩創作。

   1. 散文:800字至2500字。

2. 短詩:主題不限,總行數為8-14行,不可為組詩。

            二、國中組:

  • 繪畫(必須手繪):A4,媒材不限。
  • 文字(必須手寫):可選擇散文或短詩創作。

   1. 散文:600至800字。

2. 短詩:主題不限,總行數為8-14行,不可為組詩。

【獎勵方式】

           一、高中職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二、國中組: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

※各類組得獎者頒給獎金與獎狀,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另取佳作數名獎金200元。各類獎項若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三、推廣指導:凡團體報名人數達5人以上,本公司會將贈精美禮物乙份予指導老師。

【報名方式】

一、請向台灣教育研究有限公司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上【台灣教育研究新聞】臉書粉絲專頁或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s://esnews.tw/)

二、請自行填具報名表乙份,連同作品,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指定收件地點(台灣教育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樟新街八巷五弄十一號一樓,電話:0986893898),並於信封上註明「出島獎」及參加「組別」。並請將作品掃描(或拍照)及報名表word檔e-mail至信箱esnews.tw@gmail.com,主旨:組別(高中/國中)-姓名;學校可統一寄送,主旨:高中組/國中組-校名。

三、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參加兩個獎項以上者可一併交寄,本公司於收到作品以E-mail通知(不另寄執據)。

【收件日期】113年7月7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分初審、複審、決選,共三階段,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遴聘之。

【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決選結束後於114年7月7日前公告於本公司網站(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頒    獎】114年7月舉辦頒獎典禮,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一、參賽作品一律須繳交繪畫和文字,並且皆須手繪和手寫。

  • 繪畫為A4尺寸,繪畫媒材和紙質不限。
  • 文字限使用「比賽專用稿紙」,請至【台灣教育研究新聞】官網下載,並以A3尺寸單面印出後書寫。並遵守以下規範:
  • 作者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親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
  • 作品題目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第一行(空四格寫題目),不得另紙書寫。
  • 作品內容不得透露私人身分,稿紙上請勿書寫或印記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最後,請將繪畫和文字作品拍照或掃描後將電子檔E-mail至esnews.tw@gmail.com信箱。

              二、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

              三、參賽類別不拘,但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或非獨立創作參選者。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含網路)。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五、各類第一名得獎人二屆內不得以同類作品於同組再行參賽。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七、報名時僅得擇一類組送件,重覆報名取消參選資格。

八、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暫存,視經費許可收錄《出島計畫》年刊,出版權利歸承辦單位所有,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得獎者1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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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出島獎專用稿紙:PDF (請用A3單面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