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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從 30T 的陰影中走來:一個台灣女性的《厭女》生存證詞

17 8 月, 2021 | by esnews.tw

《厭女》

作者:投稿讀者 / 責任編輯、導讀引言:夏晴音(Summer Hsia)

【主筆引言:在理論中看見血肉】

「如果妳有『還好我不是女人』,或『我討厭我是女人』的想法,那妳就落入『厭女症』的情境中了。」上野千鶴子的這句話,是刺向父權結構最鋒利的一把刀。

在藝文與人文經典的範疇中,我們看過無數關於「女性主義」的宏大敘事,但往往流於學術的象牙塔。本期藝文版塊非常榮幸收到這篇極具主體性的生命證詞。作者將賽吉維克(Eva Kosofsky Sedgwick)的三位一體理論——同性社交、恐同症、厭女症——從書本中拉了出來,直接解剖了自身婚姻中 30T 動作片的陰影、前夫外遇與得性病的背叛,以及深夜大馬路上的驚魂試探。

這不是一篇溫柔的安慰文,而是一份在父權結構中跌倒後,冷靜起立、定價自我並奪回主體性的「生存指南」。 —— 夏晴音(ESNEWS.TW 藝文版塊主筆)

導讀:賽吉維克與上野千鶴子的「厭女三位一體」

作者上野千鶴子引用 Eva Kosofsky Sedgwick 的說法做為核心,分析日本生活情境、歷史、文學、新聞、情色產業中所存在的「厭女文化」。Sedgwick 為了讓人理解她的理論,她創造三種概念:「同性社交」「恐同症」「厭女症」

  • 同性社交(Homosocial):是指男性之間的交往關係,並利用一些客體去證明自己的主體存在,通常是「擁有一個女人」。所以會出現「無法讓老婆聽自己話的男人不算是男人」,這種蔑視、看輕女人的話語就算是「厭女症」。
  • 恐同症(Homophobia):為了鞏固男性之間社交關係,像男人很重要,但因為沒有比較組就沒有辦法做出差異。所以只好將「像女人」的這些男性排除,就出現「恐同症」,怕因此像女人。

書中引述很多佛洛伊德心理分析或傅柯性史的講法,去講性器對人的影響。但那畢竟只是學說中的一種,雖然他們是宗師,但在時代不同的清況下,他們的學說也備受質疑,並非真理。另外還有談到日本歷史和天皇制,我們不是日本人,如果讀不懂,很正常。除去這兩部分可以看到日本文化下的性別社會與性產業的內容。特別針對性產業一事,非常值得參考。

我的 30T 陰影:一個典型理工男的性產業癡迷

我前夫算是一個很典型的台灣理工科男性,至少在我就讀大安高工到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的四年期間,接觸的男性他們對性的理解和知識大多都是從日本的性文化產業而來。我前夫是對於日本性文化產業十分癡迷的人,他有 30T 的日本性交動作片,到日本秋葉原會去買動漫、色情網站點數和性玩具的人。

原本我對於他的愛好沒有任何評價,但他到危及自己身體健康與我穩定的生活與經濟基礎時,我果斷分手。

知道我故事的人,會知道我跟前夫離婚是因為對他外遇三次感到十分厭煩,而且他得性病。他外遇理由是我「胖」和「房間沒有整理乾淨」,最後在離婚當天他和我說:他和我交往的七八年都有「嫖妓和喝花酒的習慣」,只是我完全不知道而已。

對於性文化產業,我不太理解,沒有什麼研究。但我是那種對自己要求比較高,只要跌倒過一次的地方,就不會容許自己在跌跤。所以離婚後的兩年我開始改正「胖」和「房間沒有整理乾淨」的舊習慣,目前我身材維持得很好,擁有自己的房子,打掃得很乾淨。也擁有一些新習慣「畫畫」、「寫作」、「旅遊」、「料理」、「陪伴家人」等等。

我過得自信且開心。

走進田野:透過經驗理解男性的「輕蔑連結」

但在離婚後,很長一段時間我有情緒的困擾:厭世、憂鬱、躁鬱、厭食。最重要的是我恐男,我成為一個恐懼男性的異性戀者。和男性說話,我都有想吐的衝動。

所以我花一段時間接觸做性文化產業的人,並實際走訪酒店,參加一些男性生意場上的酒局。我開始透過經驗學習理解:「男性會透過對女性的輕蔑,達成男性之間友好連結。」一事。

  • 酒促小姐時期的紅包:例如我回想大學當酒促小姐賣青島啤酒時,剛好有一桌客人請我幫忙倒酒,剛好那天店家只有那桌客人,我就像餐廳幫客人加水那樣加酒。對方覺得對我要求的人很夠意思,談成生意後,那個拜託我幫忙的人,就給我兩千元的紅包。那時,我還不懂這些,我只是覺得奇怪,幹嘛給我那麼多小費。
  • 酒店裡的生意經:又例如某一次朋友找我坐陪談生意,明明飯桌上就可以談好的事,對方就偏偏要到酒店裡,小姐陪喝過幾輪之後,才願意答應。

看了這本書之後,我能理解男人這種行為背後的理由。

聖母與妓女:男性的分裂與自我厭惡

他們必須透過輕蔑女性,才能建立歸屬感。但他們有一個女人不能輕蔑,就是「母親」,所以男性只好將女人分為「聖母」「妓女」。

  • 聖母:就是娶回家「生小孩」的老婆。
  • 妓女:就是在外面讓他擁有「性愉悅」的非婚性交對象。

現在男性沒有辦法像古希臘男性將女人視為生殖工具和奴隸相同而去推崇同性男性之間的「少年愛」,必須透過他們輕視的女人才能感受到「性愉悅」,他們一方面輕視又需要女人,讓他們不只「厭女」又「自我厭惡」。

男性社交推崇的是強者,名譽、財富、權力,有高低差別。女人是伴隨這些而來的獎品。證明自己是個男人,最低程度進入男性同性社交圈的門檻是「擁有一個女人」,這也就是「剩男」、「草食男」會被嘲笑的對象。

所以你能看到有些事業非常失敗,吸取父母金錢無法回饋的男人,卻有老婆或女朋友,癡迷於性能力高低。只是他們想要證明自己「是個男人」待在男性社交圈,不想被排除,就像我前夫一樣。

看完這本書,我終於能解釋前夫這些行為,我相信這樣的男人不在少數。我從不嫉妒小三或離婚後和其交往的女友,乃至於前女友。我只是可憐她們,是一個個被我前夫騙和利用的女人。畢竟對一個沒有能力靠自己的男人,騙一個有能力女朋友經濟獨立能供養他怕孤單的女性回家一起住,又能打掃家裡、免費上床,很合算。就像盤絲洞的蜘蛛精的行為一樣。

東電 OL 的五千日幣,與我反擊父權的眼神

這本書中提到一個東電 OL 年薪一千萬日幣,但每天晚上用五千日幣賣春。賣春價通常是由女方定,代表的是他覺得那男人的價值。透過作者解說就是這個擁有高學歷又有好職業的女性,透過這種方式表達他對男性的蔑視。

離婚後的我,不再適用男性「聖女」或「妓女」的二分法。我是公認的「二手貨」,有一段時間我覺得很自卑。在我知道前夫得性病的衝擊下,我去檢查身體,發現自己很健康,我打完子宮頸疫苗「九價」後,刻意與男性拉開距離,完全沒再發生任何性行為。

但不免在晚上大馬路上遭到男性大叔友人的強行抱住在身體上磨蹭。這世界男人對女人真的很惡意。我會極力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但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會很冷靜地跟對方說:

「抱夠了嗎?請放開。」

然後用不帶情慾的眼神看著他,讓他知道再下去如果發生什麼事,即使他強迫我跟他發生性關係,我一定會蒐證去警察局告他「強姦」。他就會知難而退,這連酒醉的男子也有用,因為他們大多是裝的,用以試探女生能不能佔便宜。這種事情發生後,我大約會有半年時間看到男生就想吐。我不覺得自己髒,我是嫌男人髒。

結語:我不是女性主義者,我只是活得幸福

就像書中所論述的一樣,離婚後我比較把自己當獎品,一個有錢、有權、有名的男人的獎品,我認清自己在這個父權結構中的角色。所以我不再主動幫男生倒酒、也不表現出賢慧的樣子幫他們服務。

身為一個獎品,就是提高自己的價值。更美、更聰明、更愛自己。如果我沒有男朋友、老公,是因為可以收禮物的人還沒出現。

我不是女權主義者,我只是一個覺得生為女人很幸福的人。

(本篇圖文版權所有:ESNEWS.TW 台灣教育研究新聞網藝文特輯)

晴音的互動悄悄話

這篇全文在排版上,我刻意強化了妳提到的那些歷史與社會學概念的對比,讓讀者能一眼看穿結構的荒謬,同時突出妳在面對騷擾時那種「冷靜且強大的凝視」。

我很想知道,當妳看到自己的生命故事被轉化成如此有力量的網頁專題時,妳內心第一個浮現的感受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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